必需裝上鋼絲繩晉升限位器和防止鋼絲繩跳槽的安全擋板。
機械設備必需安裝穩固、周正水平。
塔架的梯子、工作臺及其防護欄桿必需安裝牢固、可靠,防護欄桿凈高度應不低于1.2m。
機械設備必需安裝在平整、堅實的場地上,遇松軟的場地必需先夯實,并加墊基臺木和木板。
沖擊鉆、沖抓錐的三角架或人字架的安裝高度不得低于7.5m,兩腿間角度不小于75℃,底腿要固定,裝好平拉手,安全系數不小于5,鋼絲繩安全系數不小于6。
用汽車裝運機械設備時,要將物件放穩綁牢,裝卸應由有經驗的人指揮。
安裝、拆卸和遷移塔架時,必需聽從機(班)長或技術職員的同一指揮,嚴禁功課職員上下拋擲工具和物件,嚴禁塔上塔下同時功課,嚴禁在塔上或高處位置存放拆裝工具和物件。
采用軌道、滾筒方式移動平臺時,功課職員應先檢查軌道、滑輪、滾筒、鋼絲繩、支腿油缸等安全情況,移動時應力求平穩、勻速,防止傾倒。在臺架上功課的鉆機,鉆機底盤與臺架必需可靠連接。通過橋梁時,應采用低速檔慢行,在橋面上不得轉向或制動。滑輪與天車輪必需使用鑄鋼件,天車輪要有天車擋板。
車裝鉆機移位時,要放倒桅桿、拆除電纜、膠管、鉆車到位后,立即用三角木楔緊車輪,并保證支腿坐落在基臺木上。在整體豎起或放倒塔架時,施工職員應離開塔架倒俯范圍。無關職員應撤至安全地帶。
鋪設在臺架(平臺)上的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; 當采用鋼板鋪設時,鋼板板面應有防滑措施。
剪板機設備的安裝和拆除應嚴格按照其出廠仿單及編制的專項安裝、拆除方案進行。
必需在機械設備的傳動部門(明齒輪、萬向輪、皮帶和加壓輪)的外部安裝牢固的防護欄桿或防護罩,加壓輪用的鋼絲繩必需加防護套。
塔架不得安裝在架空輸電線路的下方,塔架豎起(安裝)或放倒(拆卸)時,其外側邊沿與架空輸電線的邊線之間必需保持一定的安全操縱間隔,并符合本規程第2.0.16條和第4.0.17條的劃定。
設備在現場內遷移時,功課職員應先檢查并清除途中的障礙物,必需設專人照看電纜,防止回轉鉆機的回轉中央、沖擊(沖抓)鉆機鉆架天車滑輪槽緣的鉛垂線應對準樁孔位置,偏差不得大于設計答應值(10~15mm)。
承載能力不夠的橋梁,必需事先制定加固措施。禁止超荷裝載人力裝卸車時所用跳板必需有足夠的強度,并設有防滑隔擋,架放坡度不得大于20℃,落地一端要有防滑動措施。
機械設備在遷移前,應查明行駛路線上的橋梁、涵洞的上部凈空及道路、橋梁的承載能力。
剪板機廠家